国美销售电脑疑装盗版XP成被告

  市民张小姐在国美方庄店购买电脑后,使用中频频出故障。经检测得知,故障由盗版XP操作系统引起。张小姐认为,国美违法销售安装有盗版操作系统的电脑,故将国美电器及方庄店诉至法院,同时被张小姐起诉的,还有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。昨天上午,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  消费者

  盗版系统频频出故障

  2003年5月,张小姐在国美电器方庄店购买了一台方正飞跃v710-3150电脑。

  产品被销售人员送至家中时,已预装好windowsXP系统。

  电脑使用4个月后,开始频繁出现故障。2006年6月,几乎处于瘫痪状态。

  经过联系,国美电器方庄店答复称,如需免费维修,消费者可将电脑送回方庄店;上门维修则需要150元服务费。

  2006年11月,张小姐携电脑到销售店铺维修时,被告知,故障是由安装的盗版XP操作系统所致,为此双方发生争议。

  张小姐代理律师王旭表示,经过查询装箱单,张小姐所购的方正电脑,出厂时并未预装系统。因此可以认定电脑所装的盗版XP操作系统系经销商所为。

  张小姐认为,国美电器违法销售安装盗版操作系统的电脑,应予更换。同时,微软公司有义务向销售者提供正版操作系统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于是起诉要求为其更换正版XP操作系统,并赔偿损失误工费、交通费共计300元。

  国美电器

  操作系统不属国美销售范围

  国美电器代理人称,张小姐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其曾在国美购买了电脑。由于操作系统不属国美的销售范畴,所以国美在电器销售过程中并无瑕疵。该人同时称,当初安装XP系统是在张小姐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,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昨天下午,方正电脑的客服人员介绍,一部分方正电脑在出厂时是不为客户预装操作系统的,这部分电脑所使用的系统盘,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,方正不向经销商提供XP的系统盘。对此,该客服人员解释,品牌电脑出厂时有无预装系统,可通过查询电脑装箱单得知:“预装系统会在装箱单上有文字标明,同时会提供给客户一张系统盘,以供日后重装”。

  张小姐的代理律师提供了一份去年11月30日所做公证,“当天,在公证处的监督下,国美电器首体店在向我们销售海尔笔记本电脑时,当场安装盗版系统”。王律师称,电器公司应根据产品出厂时的实际情况向消费者说明,而不是在隐瞒消费者的情况下为其安装盗版系统。“这并不是个案”。

  微软(中国)

  保留进一步诉讼权利

  对于张小姐要求微软承担连带责任,微软代理人指出,盗版软件严重影响软件开发商以及正版用户的利益。如果本案中确实属于盗版XP系统,对微软公司的利益也是一种侵害,张小姐没有权利要求微软公司更换正版XP系统。同时,微软将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。

  由于各方当事人各执己见,张小姐不同意调解,法院只得宣布休庭,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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